一、如何認定倒賣文物罪
行為人須有倒賣文物的行為,才會構成倒賣文物罪。此處,須注意兩點:
其一,須有倒賣文物的行為。所謂倒賣文物,是指違反國家文物管理法規(guī),倒手買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行為,具體表現(xiàn)有二:
(1)無權經營文物的單位和個人擅自收購或者銷售文物;
(2)經國家批準的文物經營單位,超越經營范圍,經營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
其二,倒賣的對象限于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即根據文物保護法的規(guī)定,不允許個人和未經批準的單位非法經營的文物,包括一、二、三級珍貴文物與禁止經營的一般文物。倒賣不屬于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不構成本罪。
倒賣文物必須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程度,方能構成本罪。情節(jié)嚴重,主要是指倒賣珍貴文物的;倒賣文物非法獲利數(shù)額較大的;倒賣文物數(shù)量較大或者次數(shù)較多的;造成文物流失難以返回的;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等。
在我國的內海、領海倒賣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屬于本罪與走私文物罪的法條競合,應以走私文物罪定罪處罰。
二、倒賣文物怎樣處罰
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 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關于個人犯本罪的規(guī)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的;
(三)擅自將國有館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給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的;
(四)將國家禁止出境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給外國人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國有文物的;
(八)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為。
生活中,倒賣文物的人不少,雖然被公安機關查處的不是很多。但是一旦落網,就會以構成倒賣文物罪嚴懲,情節(jié)嚴重的,可能需要在監(jiān)獄中度過十年以上漫漫時光。人生一共能有多少個十年呢,涉嫌倒賣文物罪,我們建議您聘請專業(yè)刑事辯護律師進行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發(fā)揮的作用是其他辯護人不能比擬的,律師在收集證據、查閱案件材料等事項上,比其他辯護人擁有更多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