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綁磚沉河案系情殺
據(jù)齊魯晚報悉,南京江寧東山街道一河道內(nèi)發(fā)現(xiàn)女尸,警方懸賞3萬元征集線索后,有消息曝出女子被綁磚塊沉河系情殺所導致,9月25日,南京警方的這一懸賞公告在網(wǎng)上刷屏。而就在當天晚上,警方不僅確定了女尸身份,而且將兇案嫌疑人抓獲。昨天下午,南京江寧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江寧公安在線”發(fā)布消息,死者嚴某是南京玄武區(qū)人,兇手曹某是宿遷泗陽人,據(jù)曹某交代,他是因感情糾紛殺害了嚴某。
目前,曹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仍在對此案做進一步調(diào)查。
二、嫌犯將面對嚴厲的審判
嫌犯的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什么是故意殺人罪呢?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quán)利罪的一種。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不論是否達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還是未遂,行為人只要在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就構(gòu)成本罪。
故意殺人罪具體量刑情況如下:
1、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屬于情節(jié)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如出于圖財、奸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產(chǎn)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殺人;民憤極大如犯罪人惡貫滿盈,群眾強烈要求處死的故意殺人;等等。
2、犯故意殺人罪,情節(jié)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jù)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防衛(wèi)過當?shù)墓室鈿⑷?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于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tài)下當場實施。
(4)受囑托殺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請求、自愿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于無力撫養(yǎng)、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fā)現(xiàn)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jié)較輕情況論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