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小區(qū)內被流彈擊中受傷
據(北青網)訊,9月12日下午2點多,秦女士和丈夫推著嬰兒車,載著9個月大的孩子在小區(qū)散步,突然。她感覺腰部被人猛踢一腳,全身一麻,環(huán)顧四周并沒人。一摸腰,發(fā)現(xiàn)滿手血。由于腰部疼得實在太厲害,秦海霞來到江寧人民醫(yī)院做CT。結果讓人大吃一驚——左腰內竟有一顆子彈!經過1個多小時手術,子彈被取出。秦海霞住了一個月醫(yī)院。
事后,派出所民警告訴秦海霞,這是56式步槍子彈,可以確定子彈并不是針對她射擊的。當天,位于翠屏山上的某大學人武學院露天靶場,曾有過一場射擊訓練,應該是打靶軍訓的大學生射擊脫靶,流彈“惹的禍”。秦海霞說,再休養(yǎng)一段時間,她會去做傷殘鑒定。目前,各種醫(yī)療費用均由她自己墊付。南京郵電大學人武部的負責人曾來看望過她,表示愿意承擔一切應該承擔的醫(yī)藥費、誤工費?!叭欢鞣N后遺癥,誰來負責?當時如果打到的是孩子,肯定沒命了。小區(qū)離靶場不過一兩千余米,不知道什么時候又會飛來橫禍?”
二、如果造成死亡算過失殺人么
1、過失殺人罪其實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生命權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維持安全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其神圣不可侵犯,已為憲法所肯同,理應由其子法貫徹。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均具有社會危害性,應受刑法打擊。本法第232條規(guī)定故意殺人罪。本條規(guī)定過失致人死亡罪。
2、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與意外事件的界限
兩者的共同點在于:1、客觀上行為人的行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結果:2、主觀上行為人都沒有預見這種結果的發(fā)生。區(qū)分這兩者的關鍵在于要查明行為人在當時的情況下,對死亡結果的發(fā)生,是否應當預見,如果應當預見,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過失而沒有預見,則屬于過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預見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為人對此不應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