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總炫槍被刑拘
2月27日早晨,一名年輕男子在微信朋友圈里發(fā)了一段炫耀槍支的視頻,視頻中,這名身穿金色上衣的男子站在印有“XX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字樣的墻壁前,耀武揚威地端著一把一米多長的槍,用天長方言大聲吼叫道:“是龍給我盤著,是虎給我臥著,他媽的個X,我叫李X!”說完,煞有介事地朝前方開了一槍。視頻中,雖然他放的是空槍,但卻顯得很狂妄。

網(wǎng)絡配圖
天長市公安局網(wǎng)警、刑警和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當天就確定那段視頻中炫耀槍支的男青年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2月27日15時15分,睡夢中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民警抓獲歸案,同時,從李某的住處查獲兩支疑似氣槍和479發(fā)鉛彈、1發(fā)金屬皮包裹的子彈,以及砍刀等一堆管制器具。
犯罪嫌疑人李某稱,2016年11月,他開車去外地出差的途中,發(fā)現(xiàn)高速公路邊有人在賣刀槍,出于好奇,經(jīng)過討價還價,最后,花了4000多元買了兩支長槍、500發(fā)小鉛彈、 5發(fā)金屬皮包裹的子彈,還有砍刀等兇器。2016年11月和12月,李某先后兩次開車帶著兩把氣槍和子彈前往野外打野雞,共用去29發(fā)小的鉛彈和4發(fā)金屬皮包裹的子彈。2月26日深夜,與朋友飲酒后,李某一時心血來潮,從辦公室后面的房間里拿出一支氣槍炫耀,讓朋友拍攝視頻,由他上傳微信朋友圈。
3月2日,偵辦此案的民警介紹說,李某非法持有的兩支氣槍已被送往上級公安部門鑒定,砍刀等管制器具也被警方依法收繳,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的李某于2月28日被天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新聞來源:網(wǎng)易新聞)
非法持有槍支行為的認定
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指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指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私自挪用、藏匿槍支、彈藥,拒不交出的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的行為。所謂私藏,是指持有和隱藏槍支、彈藥的非法性。即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未依法取得持槍證件而持有、攜帶槍支、彈藥,或者雖有證件但將槍支、彈藥攜帶出依法規(guī)定場所,或者在禁止攜帶槍支、彈藥的區(qū)域、場所攜帶槍支的行為。槍支、彈藥無論是他人贈予的,還是拾來的,或者是自己曾經(jīng)合法配帶、以后應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經(jīng)合法批準而私自持有、隱藏,都屬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槍支、彈藥的行為。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槍支、彈藥是自己非法制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的,應以非法制造、買賣槍支、彈藥罪或者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罪論處,不再另定私藏槍支、彈藥罪。所謂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槍支、彈藥已被發(fā)覺,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發(fā)覺,但其明知應當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