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作閱卷筆錄
在刑事案件辯護中,閱卷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到案件的成敗。 閱卷筆錄,對于律師自己全面的了解案情,梳理案情,對辦案進行指導,作為開庭重要的素材,都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閱卷筆錄的幾種做法:一.摘錄法。運用摘錄法閱卷時,摘錄的內容一般應與起訴意見書的內容順序一致。即依序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被告人身份情況;(2)采取強制措施情況;(3)指控事實;(4)被告人的供述;(5)證人證言;(6)其他證據(jù);(7)案件性質和認定的根據(jù);(8)被告人可能具有的從重或從輕的量刑情節(jié)。摘錄法的優(yōu)缺點:這種方法較為初級、簡單,是對案卷材料平鋪直敘的一個摘錄,對案情的反映較為全面。但不可否認,其也存在一些難以避免的缺點,即如果案件卷宗較多,涉及的犯罪事實較多,則會使得閱卷筆錄過長、過于復雜且缺乏針對性和條理性。二、列表法。對于比較復雜的案件,出于快速把握案件主要脈絡的需要,不應局限于單純的進行摘錄復制,而可以采取列表的方法進行閱卷。所謂列表法,主要是指根據(jù)不同的證據(jù)類型進行分類列表。例如,可以對有多次供述的被告人口供、涉及證人較多的證言、以及份數(shù)較多的書證等分類進行列表。列表法的優(yōu)缺點:顯然,通過這種表格式閱卷,可以使得證據(jù)材料的證據(jù)能力、證明目的等一目了然,極具直觀性。但這種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點,即其只是一種縱向的閱卷思路,在同案犯較多且供述存在巨大差異的情況下,不易進行橫向對比。三、對照法。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為避免承擔相應的責任,往往出現(xiàn)多名被告人之間相互推諉的情況,這樣其各自的供述就必然出現(xiàn)不一致甚至截然相反的情況。那么,在這種情況下,上述摘錄法和列表法都不能很好的反映出二者或者多者之間供述的相互矛盾之處,這就需要用到另外一種方法:對照法。對照法主要是有針對性地就某一事實進行重點關注。通過將各個被告人供述之間或者證人與被告人之間、證人與證人之間進行對比,找出相互矛盾或不一致之處,以從中尋找辨點。
無論用哪一種方法制作閱卷筆錄,閱卷筆錄都應當包含以下基本的十個方面: 1、被告人的基本情況(身份事項、前科、是否有疾病、家庭情況等); 2、被指控罪名、構成要件、量刑情節(jié)、刑罰幅度。 3、存在的指控證據(jù),證明力強的在卷宗中標記并適當摘錄。 4、被告人的辯解包含詢問筆錄和律師會見時提及的。 5、被告人辯解有何依據(jù),律師需要詢問被告人。 6、控方證據(jù)體現(xiàn)中有無矛盾和漏洞,是否足以駁斥被告人辯解。即對控方證據(jù)的質證意見和相應分析。律師應當對控方指控的事實進行逐筆分析,應對證據(jù)的合法性、關聯(lián)性和真實性進行質疑。控方的證據(jù)體系能否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鎖鏈,是否存在矛盾和漏洞;被告人的辯解是否有其他證據(jù)的證明。 7、有無法定和酌定情節(jié)。 8、有罪或無罪、此罪或彼罪、重罪或輕罪的分析 9、量刑預測,律師可以將量刑預測告知家屬,使家屬對全案的發(fā)展有所預; 10、制定辯護方案,是否申請法院調查、是否自行調查取證、是否申請證人出庭、形成何種辯護觀點及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