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京駁斥外籍傳言
近日,吳京新片屢創(chuàng)票房紀錄,超過《美人魚》成最新國產(chǎn)票房“老大”。然而卻有網(wǎng)友爆料稱,吳京一家均非中國大陸籍,并嘲諷道“拋棄中國大陸籍的人教育你愛國,你還信了?”

對于這樣的流言蜚語,吳京也是給出了正面的回復。8月7日,吳京在長沙進行路演,對此事解釋:“我是中國人,我的戶籍是中國北京滿族,我媳婦兒是安徽人,我兒子是中國人,網(wǎng)傳亂七八糟,說我兒子是英國人,我覺得這就算啦,就當個笑話。大家可以去查證。”對于這些微博的聲音,吳京則是輕描淡寫。不過吳京警告一些騷擾他家人的人說如果騷擾,則要承擔要承擔的后果,語氣卻是十分的強硬,足以見得吳京的底氣滿滿。
而對于網(wǎng)絡為什么要發(fā)出這樣的質(zhì)疑,吳京也是很無奈:“為什么要這么說我呢?我也沒有得罪誰,說我拿著外國的護照,講著愛國主義故事,賺著中國人的錢,騙了一群腦殘粉。我覺得這話有點過,你可以懟我,你可以說我吳京拍的不好,我們可以相互來探討,但是,你說我在騙一群腦殘粉,我覺得中國人民都會對其萬夫所指了吧!這個東西不要那么偏激。”
岳母力證自己子女清白
同時作為吳京的妻子謝楠方面,謝楠母親公布了謝楠吳京以及孩子吳所謂的出生證明,力證自己子女的清白。(來源:海峽網(wǎng))
制造、散布謠言屬于違法行為
網(wǎng)上散布謠言要負法律責任,輕則治安處罰,重則要負刑事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zhì)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zhì)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擾亂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291條之一規(guī)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wǎng)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wǎng)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46條規(guī)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