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全家總動員施計詐騙
今年6月23日,常德市鼎城區(qū)公安局郭家鋪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廖某的報警,廖某稱在城區(qū)某網吧內,看到一則提供色情服務的小卡片,上面貼有充滿誘惑的美女圖片,留有手機號碼,并明碼標價。廖某通過小卡片上的電話與對方取得了聯(lián)系,一名自稱是“經理”的男子讓他在QQ網頁上選小姐。

QQ網頁上美女如云,讓廖某也心花怒放。廖某選擇好“小姐”后,這名自稱“經理”的男子提出要先交200元定金,然后又索要交2000元保證金,并稱這筆“保證金”是押金,事后可以退還。廖某交了保證金后,在約定的酒店房間里,卻一直沒有等來所謂的“小姐”,再與“經理”聯(lián)系時,對方表示,還需要交一筆錢才能過來。廖某感覺到情況不對勁了,不愿再繼續(xù)打錢,聯(lián)系“經理”要求退款,但是此時對方的電話已經無法接通,而“小姐”微信也已經將他拉黑。在此過程中,這名經理要求廖某微信轉賬付定金、付保證金等方式,共騙得廖某現(xiàn)金2200多元。
民警調查發(fā)現(xiàn),在常德市鼎城區(qū)江南城區(qū)大多數(shù)網吧廁所內,都存在類似小卡片,民警分析判斷被騙人數(shù)應當遠多于已報案的4人。鑒于案件涉及面廣、案情復雜,鼎城區(qū)公安分局對該系列電信詐騙案進行了專案偵查。
通過對嫌疑人的電話、QQ、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綜合分析、追蹤,發(fā)現(xiàn)在這同一團伙的受害人中,涉及有湖南常德、益陽、張家界、衡陽、邵陽等市及江西、廣東等地二十多名上當受騙,受害人通過微信轉賬、銀行卡轉賬等不同方式被騙200元到幾萬元不等。7月17日,專案組通過多方偵查分析,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在江西省鷹潭市的活動軌跡。民警隨即趕往江西展開調查,很快確定了嫌疑人的據(jù)點。
經過多天蹲守,警方鎖定了三名嫌疑人。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這三名嫌疑人竟然是一家三口——犯罪嫌疑人甘某才、周某系夫妻,均已年過五旬,甘某濤是兩人的兒子。一家人在江西鷹潭辦了一家鞋墊店,以店面為掩護,實際上自2014年開始就從事電信詐騙活動。
據(jù)警方調查,他們從不同省市收購購了數(shù)十張電話卡、銀行卡,不同地區(qū)的客人都用不用的手機號聯(lián)系。其中54歲的甘某才飾演“經理”或“司機”,57歲的周某則飾演“小姐”。他們的兒子甘某濤負責印刷招嫖小卡片并取款。
警方秘密跨省追捕無恥三口之家一鍋端
今年7月21日,民警在該店鋪內將涉嫌電信詐騙的甘某才、周某夫婦抓獲歸案,在店鋪內當場查獲近6萬元贓款,和作案用的通訊工具數(shù)臺。
警方隨后在他們的兒子甘某濤家中,將嫌疑人甘某濤抓捕。至此,這個家庭式犯罪團伙全部歸案。警方在甘某濤家中還搜出近2萬份“提供小姐服務”為名的色情小卡片。
嫌疑人交代,他們會定期來到湖南、江西、廣州等省市,選擇網吧廁所大肆散發(fā)小廣告,然后回鷹潭坐等他人上當。當受害人主動聯(lián)系后,他們以電話聯(lián)系、QQ網頁選小姐、小姐電話聯(lián)系、付定金、付保證金等方式一步步實施詐騙。
三年來,他們都以此方式進行詐騙,騙得現(xiàn)金人民幣50多萬元。所得贓款用于支付房租、購車等開支,其余未及揮霍的6萬元贓款被公安機關扣押。
警方呼吁受害人進款與警方聯(lián)系
這一家三口本是湖北人,以江西鷹潭為電信詐騙的據(jù)點,丈夫招嫖扮經理和司機,妻子假扮小姐,兒子專門印發(fā)詐騙廣告。他們已經喪失了做人的廉恥,也觸犯了刑法。目前,犯罪嫌疑人甘某才、周某、甘某濤等三人因涉嫌詐騙罪已被鼎城區(q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辦案民警呼吁尚未報案的受害人盡快與警方聯(lián)系。
而作案多起,多地行騙三人,參照詐騙罪的量刑標準刑法條文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12.16法發(fā)〔1996〕32號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shù)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shù)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shù)額特別巨大。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特別巨大”。
2、[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shù)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一)詐騙不足4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三)詐騙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重處情形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jié)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救濟、醫(y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