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浪司法網消息:9月19日上午,江蘇揚州市邗江區(qū)西湖鎮(zhèn)司徒廟路車輛都被貼上了可以掃二維碼繳納罰款的 “違停罰單”,隨后,警方立即派員前往現場進行查看,“假罰單”騙局很快眾所周知。嫌疑人常某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9月21日上午和父母一同來到城北派出所投案自首。常某交代了策劃實施騙局的始末,并揭發(fā)了其他5名同伙。10月6日下午,最后一名嫌疑人楊某在揚州西區(qū)被抓獲。至此,這個制作、張貼假罰單的團伙全部落網。經審查,6名嫌疑人都是九零后,沒有前科,假罰單騙局這個主意來自一個搞笑視頻。目前,犯罪嫌疑人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和印章罪,被刑事拘留。
法律觀點: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和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國家機關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證件是其在社會的一定領域、一定方面實行管理活動的重要憑證和手段。任何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都會影響其正常管理活動,損害其名譽,從而破壞社會管理秩序。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公文、證件、印章,且僅限于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和印章。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往主觀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犯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處短期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中期有期徒刑。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短期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中期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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