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主犯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除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二、什么是從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三、對于從犯應當如何處置
按照刑法第27條第2款規(guī)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在從犯刑事責任原則的具體適用中應注意以下兩點:(1)我國刑法對從犯采取必減主義。即對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而不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2)對從犯予以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應綜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質(zhì)、對犯罪結(jié)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體情形具體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