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屬于重大立功
具備下列情形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1、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檢舉、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fā)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的;
2、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3、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
4、協(xié)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包括同案犯);
5、具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
二、哪些重大立功表現應當減刑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根據監(jiān)獄考核的結果,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jiān)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