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犯罪中什么是主犯
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換言之,主犯,就是在犯罪活動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人。
二、主犯的認定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有下列三種情況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認定為主犯:
1、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建立的組織者、犯罪活動計劃的制定者、犯罪計劃的實施者或策劃于幕后、或指揮于現(xiàn)場者;
2、在聚眾鬧事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眾鬧事犯罪的聚頭,在整個聚眾鬧事過程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人。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動中,是犯罪結(jié)果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對社會危害性負主要責任的人。
對主犯罪,刑法規(guī)定應從重打擊,對其定罪量刑,按照其所參與的、組織的、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在刑法執(zhí)行過程中,對其減刑、假釋應作從嚴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