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對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是怎樣規(guī)定的?
此文章幫助了483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師 來源:法邦網
一、我國刑法對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是怎樣規(guī)定的
1、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北京刑事律師溫馨提示:
對于間歇性精神病人而言,實施犯罪行為時的精神狀態(tài),是判斷他是否負刑事責任的關鍵,如果在實施犯罪時,經司法鑒定,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認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則屬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不負刑事責任;相反如果經鑒定精神病人犯罪時精神正常,則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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