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不起訴有什么特點
法定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起訴的案件或者自己偵查終結的案件進行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 從而作出不將犯罪嫌疑人訴至人民法院審判的一種處理決定,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不起訴的三種情況之一。
法定不起訴。也稱“絕對不起訴”,其有兩個特點:
1、人民檢察院沒有自由裁量權,只要具有刑訴法第15條規(guī)定的情形,只能作出不起訴;
2、作出法定不起訴的原因是不應或無法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即人民檢察院沒有或喪失追訴權。
二.法定不起訴包括哪幾種情況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法定不起訴適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 責任的。如果案件出現(xiàn)上述應當適用法定不起訴的情形,檢察官沒有自由裁量權,只能嚴格依法行使,應當不起訴而起訴,就是錯訴。所以,理論上又把這種不起訴 稱為絕對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