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是指生產者、銷售者以謀取非法利潤為目的,違反國家關于工農業(yè)生產資料、生活資料、藥品及其他商品的質量管理法規(guī),在產品中參雜、參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較大的行為。
二、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有什么特征?
作為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中的一類犯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具有下列犯罪構成特征:
1、犯罪主體特征
作為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的犯罪主體,依據刑法的規(guī)定,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而單位既可以是合法成立的,也可以是未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非法單位。無論是合法成立的,還是非法成立的,不影響單位構成犯罪。作為個人犯本罪的,為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成為本罪的主體。當然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2、犯罪主觀方面特征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為故意犯罪,要求行為人對其生產、銷售的偽劣商品在主觀上必須是出于明知。所謂明知,是指行為人在主觀上已經確實知道生產、銷售的物品屬于偽劣商品或者根據客觀證據、情形證明行為人確實可能知道其所生產、銷售的物品是偽劣商品而不是其他物品的情況?!懊髦辈坏扔凇按_知”。只要根據客觀實際情況,結合行為人主觀情形,證實行為人在主觀上出于能明知而且可能明知而行為人不能否認即可。根據本類犯罪的性質和實際生活中的發(fā)案情況,本類犯罪主體在主觀上大都具有謀取非法經濟利益之目的。過失不構成本類犯罪。
如果行為人對其生產、銷售的偽劣商品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生產技術水平達不到要求或者受他人欺騙等完全客觀原因導致行為人對其生產、銷售的偽劣商品在主觀上出于過失,而非出于故意的,則行為人不構成本類犯罪。
3、犯罪客體特征
本類犯罪的犯罪客體為復雜客體,因行為人所生產、銷售的偽劣商品的品種、性質、用途不同,其所侵犯的具體復雜客體有所不同。例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犯罪客體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消費者的財產權;生產、銷售假藥罪、劣藥罪的犯罪客體是藥品管理制度和消費者的財產權、人身權。在這些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所侵犯的復雜的犯罪客體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是最基本的、最主要的犯罪客體,決定著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的類罪性質,其他犯罪客體處于次要地位。因此,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屬于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范疇,屬于經濟犯罪,而非屬于有關侵犯財產權犯罪,或者侵犯人身權利犯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4、犯罪客觀方面特征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在客觀方面最顯著的特征是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的行為。所謂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就是指行為人故意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情形。由于行為人所生產、銷售的偽劣商品的種類、性質、用途不同,刑法對行為人所構成的具體的有關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方面的犯罪的客觀要件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因此,在認定有關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時,必須具體分析行為人所生產、銷售的偽劣商品的種類、性質、用途,并以此來確定其犯罪成立在客觀上所要求的構成要件,從而科學而又準確地界定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做到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罰當其罪。
以上就是對什么是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有什么特征的內容解答。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假冒偽劣商品遠遠不能達到所假冒的商品或真實商品的價值,不能按照正常用途進行使用,成本極其低廉,但是其出售的價格卻能等同于所假冒的商品或真實商品的價格。不僅對真實商品造成沖擊,形成惡性競爭,更主要的是嚴重影響了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質量,我們要提倡對這種不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