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詐騙罪取保候審的條件
合同詐騙罪的取保候審較其他犯罪來講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主要是因為合同詐騙罪是財產(chǎn)犯罪,危害性較暴力犯罪小。在實踐中如果犯罪嫌疑人退還了贓款或者將錢押在公安局,那么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我們在一些辦理過的案件中就采用了這一做法,成功的為當事人申請到了合同詐騙罪的取保候審。
合同詐騙罪的取保候審的條件有: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害性的。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二、合同詐騙罪取保候審的程序
合同詐騙罪的取保候審的程序是:1、申請取保候審。被羈押的合同詐騙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合同詐騙罪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2、決定取保候審。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合同詐騙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簽發(fā)《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zhí)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合同詐騙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3、取保候審的執(zhí)行。取保候審的執(zhí)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合同詐騙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guī)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4、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合同詐騙罪的取保候審也是有附加條件的,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1、未經(jīng)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