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提出反訴
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訴訟的權利,被告有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提起反訴的權利。反訴就是在已經由原告起訴而開始的民事訴訟程序的爭議和理由有牽連的保護自己的民事權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如:甲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乙歸還房租980元,這個訴就是本訴,甲是本訴的告,乙是被告。在訴訟開始后,乙提出要求甲歸還因為修房自己所花費的1000元。這就是反訴。法律規(guī)定反訴制度,有利于被告的合法權益得到司法保護和促進本訴的審理和解決。反訴的目的在于抵銷、排斥、并吞本訴原告的權利,或者使本訴原告的訴訟請求失去實際意義。
被告提起反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反訴的被告必須是原訴的原告。
2.反訴應當在本訴起訴之后,法庭辯論終結之前提起。
3.反訴只能向審理本訴的人民法院提起。
4.反訴與本訴的訴訟標的或者訴訟理由相互有牽連,例如,原告請示被告按照買賣合同交貨,被告反訴要求撤銷買賣合同。本訴和反訴的訴訟標的都是買賣合同爭議。
5.反訴與本訴應屬于同一訴訟程序。
人民法院對被告提出的反訴,會認真進行審查,凡是符合反訴條件的都會與本訴合并審理。并在審理后,將對本訴和反訴的審理結果和處理意見分別寫進判決書中。
二、刑事自訴案件的反訴條件
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適用自訴的規(guī)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零六條告訴才處理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反訴的對象必須是本案自訴人;
(二)反訴的內容必須是與本案有關的行為;
(三)反訴的案件必須符合本解釋第一條第(一)、(二)項的規(guī)定。
反訴案件適用自訴案件的規(guī)定,并應當與自訴案件一并審理。原自訴人撤訴的,不影響反訴案件的繼續(xù)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