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放在押人員罪如何認定
(一)區(qū)分私放在押人員罪與非罪的界限
在監(jiān)管工作中,因警惕性不高、警戒不嚴、管理松懈而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的,或者由于工作粗枝大葉、疏忽大意而錯放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這種情況一般屬于職務上的過錯,不構成犯罪,們是如果情節(jié)嚴重的,也可以玩忽職守罪論處。
(二)區(qū)分私放在押人員罪的既遂與未遂的界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已經脫離了監(jiān)管人或押解人監(jiān)管的為既遂。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目的是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擺脫司法機關和 監(jiān)管人員的控制,逃避法律制裁。因此,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既遂與否,應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否逃脫了監(jiān)管機關和監(jiān)管人員的控制為標準。 如果是在監(jiān)獄被私放的犯罪嫌疑人、被侍人、罪犯,雖已逃出監(jiān)房,但在監(jiān)獄的看管范圍內被抓獲的,屬于未遂;或者雖已逃出獄外,但被及時發(fā)覺,當場抓獲的, 亦屬未遂。如果巳逃離監(jiān)管機關和監(jiān)管人員的控制范圍,應屬既遂,在押解途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被私放后、如果當場被其他人員發(fā)現(xiàn),立即被追捕歸案 的,則應視為未遂;被私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如果當場逃離,擺脫了其他押解人員們控制,即屬既遂;被私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在逃出監(jiān) 管機關和監(jiān)管人員的控制范圍以后,經過司法機關偵查、通緝追捕歸案的,仍應視為既遂。
(三)區(qū)分私放在押人員罪與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私放在押人員罪的目的是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擺脫監(jiān)管機關和監(jiān)管人員的控制,最終逃避法律制裁,這與徇私枉法罪中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 受追訴,或者故意做枉法裁判,把有罪判為無罪,故意使罪犯道遙法外,在實質上都是為了包庇罪犯。它們都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顒?在客觀上又都利用了職務 上的便利條件,主體主要都是司法工作人員。兩者的區(qū)別在于:一是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不同。犯本罪的司法工作人員主要是利用監(jiān)管或押解罪犯的職務之便,非法將罪 犯私自放走;而徇私枉法罪的行為在客觀上則是利用立案、偵查、預審、起訴和審判的合法權力,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作出不予立案、起訴的決它或者無 罪判決、裁定,包庇罪犯。二是主體要件的職責權限不同。本罪的主體主要是對罪犯負有監(jiān)管、押解職責的司法工作人員;而徇私枉法罪的主體,則主要是對刑事案 件有立案、偵查、預審、起訴或審判權的司法工作人員
(四)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如果經法院后來判決宣告無罪的,行為人仍構成本罪,而不能因宣判無罪就免除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由于被私放的人畢竟無罪,因此,可對其酌情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
(五)行為人收受賄賂而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則同時觸犯本罪與受賄罪,屬牽連犯罪,應依處罰較重的罪處罰。
二、私放在押人員罪的處罰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是指私放重要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私放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被非法釋放后繼續(xù)犯罪或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