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強迫交易罪
強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二、如何認定強迫交易罪
(一)強迫交易罪與一般違法行為的區(qū)別
強迫交易行為屬于一種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并不鮮見,因此,刑法為了不至于打擊面過大,而規(guī)定了強行商品交易行為必須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所謂情節(jié)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
2、多次強迫交易的;
3、社會影響惡劣的;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后果的;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
(二)關于“交易中”的認定
本罪必須發(fā)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有交易事實存在,雖然這種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強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沒有這種交易存在,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立即劫取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是搶劫行為,而不構成強迫交易罪。
(三)一罪與數罪的認定
強迫交易罪在實施過程中,因行為人的暴力可能致人傷亡。如果致人傷亡的,盡管在強迫交易罪與傷害(包括故意與過失)、殺人(故意與過失)罪之間有牽連關系,但是不應當以牽連犯處罰原則處理,而應當以數罪并罰的原則處罰,也就是定強迫交易罪和故意傷害(殺人)罪兩罪,一并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行為人用輕微的威脅手段進行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務,行為有一定的節(jié)制,獲利很有限,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屬于一般違法行為,不能認為是犯罪。以上就是對什么叫強迫交易罪,如何認定強迫交易罪的說明,希望您感到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