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一)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的概念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二)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的構成特征
1、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禁止進出門的制度,犯罪對象則為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可以是單位或者個人。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而仍決意非法攜帶、運輸、郵寄進出國(邊)境。
二、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判幾年
1、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武裝掩護走私的,應以本罪依照上述規(guī)定從重處罰。
3、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應以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和妨害公務罪數(shù)罪并罰。
4、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本罪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構成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需要注意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行為人在主觀方面必須是出于故意,并且明知走私的是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否則不構成本罪;第二,只有先違反海關法,才能進一步談得上犯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沒有違反海關法的行為,也不會成立本罪。以上就是對什么叫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判幾年的說明,希望您感到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