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能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嗎
首先,金融憑證詐騙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包括個人,亦包括單位。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金融憑證詐騙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實施金融憑證詐騙的前后過程中,相互暗中勾結、共同策劃、商量對策、充當內應,為詐騙犯罪分子提供詐騙幫助的,應以金融憑證詐騙共犯論處。這是因為,進行金融憑證詐騙活動實現其非法騙取他人財物的意圖,往往離不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內部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犯罪分子提供企業(yè)信號、聯行行號及密押等信息。還應注意的是,對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的上述行為不能一概而以金融憑證詐騙共犯而論。
其次,因自己的利用職務之便的主要行為,造成了本單位的經濟損失的,此時應當按照貪污罪或職務侵占罪定性。只有因其幫助行為在造成了除自己所在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經濟損失的,以及不是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為主利用職務之便而侵吞、詐騙的,才以本罪共犯處罰。但無論以何罪處罰,都應從重處罰。如果在進行此種犯罪的過程中還有其他犯罪行為如受賄的,則按牽連犯從重處罰。
二、金融憑證詐騙罪如何處罰
(一)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所謂情節(jié)嚴重,是指詐騙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所謂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是指個人詐騙數額達5萬元以上,單位詐騙金額達30萬元以上。至于其他嚴重情節(jié),一般是指進行金融憑證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多次進行金融憑證詐騙、惡習不改的;因其詐騙造成受害人巨大經濟損失的;金融憑證詐騙款項用于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等。
(二)犯本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l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所謂情節(jié)特別嚴重,是指詐騙數額特別自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個人詐騙數額達到10元以上,單位詐騙達到l00萬元以上的,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即可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至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主要是指以金融憑證詐騙為常業(yè)的,因其詐騙造成他人特別巨大經濟損失的,屬于慣犯、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個嚴重情節(jié)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