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行為屬于重婚行為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行為有哪些種類?根據(jù)司法實踐經(jīng)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二)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三)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四)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五)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二、重婚行為的危害有哪些
重婚行為, 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jīng)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xù)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jīng)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重婚行為有以下的危害:
(一)對家庭的危害。重婚,不說多的,至少破壞了兩個家庭,在重婚中,受傷最重的是雙方的另一半,誰都不愿意自己要依靠一輩子的人,在外面還有人。把對自己的愛分成兩份。其次如果有子女的話,是對子女的傷害??赡軐ψ优院蟮某砷L留下陰影。
(二)對社會的危害。重婚對社會的危害是非常大的。重婚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它侵害了我國一夫一妻制的社會主義婚姻關系。在我國,有關司法解釋和法規(guī)對事實婚姻在法律上的意義和效果已作了明確規(guī)定,即不承認事實婚姻的法律效力。如果國家不用法律來約束,重婚的人很多,就會危害社會的安定。
(三)從道德上講。重婚罪是一種極不道德的行為。不僅是對自己和家人不負責任的表現(xiàn),也是對別人和家庭的破壞。應該受到良心的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