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共同犯罪的特征
單位犯罪不等于共同犯罪。一個單位犯罪時,該單位是犯罪主體,就單位而言只有一個主體,因而不同于共同犯罪;一個單位犯罪時,該單位成員并不一定是犯罪人,該單位也并不一定是非法組織,因而不同于集團犯罪。單位犯罪符合共同犯罪成立條件時成立單位共同犯罪。單位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是:
(1)兩個以上符合法定條件的主體中至少有一個是單位,要么是兩個以上的單位共同犯罪,要么是一個或數(shù)個單位與該單位以外的一個或數(shù)個自然人共同犯罪(嚴格地說,這種情況還不能稱為單位共同犯罪)。單位犯罪時,單位內(nèi)部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直接責任人員構成共犯,但這些自然人與單位之間不成立共犯。
(2)共同實施了犯罪行為,而且該犯罪行為必須是單位可以成為犯罪主體的犯罪行為。
(3)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盡管單位也可以實施過失犯罪,但根據(jù)刑法有關共同犯罪的規(guī)定,二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單位與自然人共同過失犯罪的,不成立單位共同犯罪。
我國刑法的某些規(guī)定事實上肯定了單位共同犯罪。例如,刑法第350條第2款規(guī)定:“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為其提供前款規(guī)定的物品(指醋酸酐等制毒物品--引者注)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钡?款又規(guī)定:“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边@明確肯定了單位與自然人可以構成共犯。
對單位共同犯罪的處罰,應以刑法總則關于共同犯罪以及單位犯罪的法律規(guī)定為法律依據(jù)。對單位共同犯罪,應根據(jù)主體在單位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清主犯、從犯,并根據(jù)相應的原則處罰;對單位犯罪中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與直接責任人員,也應分清主犯、從犯,分別適用不同的處罰原則。
二、犯罪集團的構成條件
三人以上為了實施一種或幾種犯罪而組織起來的共同犯罪組織。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種特殊形式。
構成犯罪集團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員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顯的首要分子;
(2)有共同的目的、計劃、分工和較固定的組織聯(lián)系;
(3)犯罪集團組成的目的,一般是為了進行一種或幾種需要較多的人或較長的時間才能完成的重大犯罪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