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斷強奸罪是否成立
強奸罪是一種比較復雜的罪名,往往會產(chǎn)生很多爭議。一個強奸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幾個關鍵(僅就中國大陸的刑法來說):
(1)強奸罪的主體必須是男性,也就是說中國刑法認為:女性是不可能強奸男性的;
(2)強奸罪的客體必須是女性,也就是說中國刑法認為:男性是沒法被強奸的;
(3)從情節(jié)上講,必須是男性強迫女性與其發(fā)生性行為,女性不是自愿的。強迫,不僅包括各種暴力、脅迫手段,還包括麻醉、灌醉、欺騙、誘惑等手段。
(4)從細節(jié)上說,男性必須將陰莖插入被害女性的陰道內(nèi),才可以構成強奸罪。在刑法上,這被稱之為“奸入”。如果沒有“奸入”,雖也屬于強奸罪,但確切的說屬于:強奸罪(未遂)。比如一男性欲強奸一女性,將其按倒,由于女性反抗未能將其陰莖插入被害女性的陰道內(nèi),這時該男子就屬于:強奸罪(未遂)。
二、強奸罪與重婚罪的區(qū)別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強奸罪與重婚罪二者的區(qū)別有以下幾點:
(1)客體要件不同。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而強奸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重婚罪在客觀上表現(xiàn)為兩種情況:一是以弄虛作假的手段非法騙取登記結婚。即自己有配偶而又與別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二是凡符合重婚罪主體、主觀要件的人,盡管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但公開以夫妻關系長期共同生活在一起,這里既包括經(jīng)濟生活,也包括性生活,在他們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婚姻關系。強奸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手段,強行與之發(fā)生性交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