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犯罪主體
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下列人員可以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1)資產評估師。公司成立的發(fā)起人以實物、工業(yè)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為自己股款的,其在公司中的所持股份數額,應由資產評估師作出評估,并拿出相應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低估作價,
(2)注冊會計帥。公司成立的發(fā)起人應當一次性地按所認股份的數額繳足股金,并由章程規(guī)定或者事先約定的銀行或其他金融單位出具收款單據;對于有限責任公司,應有足夠的注冊資本,對于發(fā)起人認購股金及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金情況,注冊會計師應該認真核實有關帳目,加以驗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3)審計師。審計師代表國家依法對即將成立的公司金融狀況進行審計,其中包括對股份制公司的招股說明書、當年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會變動情況表、連續(xù)二年的經營情況表等依法進行審查,對虛假的,能夠使認購股票的法人或公眾股民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公司文件應及時予以揭露,并予以相應的處理。反之,如果出任審查的審計師與公司惡意串通,為公司出具虛假的證明文件,使其他法人或公民在經濟上遭受損失,造成嚴重影響,則該審計師構成本罪主體。
(4)其他人員。除上述三類人員外,法律服務人員及其他行使評估師、注冊會計師、審計師職權的人亦可成為本罪主體,這些人雖不具有評估師、注冊會計師及審計師的職稱(如未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會計師),但受委托從事了評估師、注冊會計師或審計師、法律服務的工作,所出具的證明文件,同樣具備法律效力。因此,這些人亦可能構成本罪的主體。
根據本節(jié)第231條之規(guī)定,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評估事務所、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機構等單位與公司惡意串通,指定其人員為該公司出具虛假的驗資證明等文件,情節(jié)嚴重的,則該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與偽證罪的區(qū)別
偽證罪,是指在偵查、審判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故意做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隱瞞罪證的行為。本罪與偽證罪的區(qū)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犯罪主體不同。偽造罪中的犯罪主體,是刑事訴訟參與人,包括證人、鑒定人、記錄人及翻譯人員;而本罪的犯罪主體,主要是從事資產評估、驗資或驗證的評估師、注冊會計師、審計師等。
(2)侵犯的客體不同,偽證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顒?;而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工商企業(yè)的管理活動。
(3)行為的表現方式不同,偽證罪,其行為人行為方式表現在刑事案件的偵查、審判過程中、故意出具虛假的證言、鑒定結論以及翻譯文件等。而本罪中,行為人的行為是在公司申請登記或公司經營的驗資、驗證過程中,所出具的虛假證明文件也都是有關公司成立、經營等內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