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閑逛晚上盜竊
曾因故意傷害被刑罰的被告人韋某,伙同被告人廖某,白天四處踩點,穿梭于各大藥店、超市等處,到晚上,兩人駕駛三輪車盜竊藥店、超市等處的財物。從2009年12月至2010年9月,被告人韋某盜竊財物價值49818。50元,被告人廖某竊取財物價值28224元。
盜竊罪如何量刑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兩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中被告人韋某盜竊數(shù)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廖某盜竊數(shù)額巨大,且被告人韋某此次犯罪是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五年內再故意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羅城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兩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和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