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鄒昭喜幫涉黑團伙被抓
為對抗甕安縣其他勢力團伙被告人鄒昭喜以“結拜弟兄”的方式,網羅了被告人謝敏蛟、向宗扶、江濤、江以海等90多名不法人員,組成了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鄒昭喜幫”。1994年后,該黑社會組織先后實施了非法買賣、運輸、組織賣淫等8類刑事犯罪,作案30多次,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傷的嚴重后果。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
涉黑犯罪如何判罰
貴州省甕安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鄒昭喜幫”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的被告人鄒昭喜、向宗扶及其他22名被告人分別犯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2項罪名,并依法對24名被告人作出判決。
2009年10月30日,貴州省甕安縣人民法院對“鄒昭喜幫”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主犯鄒昭喜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職務侵占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其他2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至和緩刑等刑罰,另有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