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瘋狂詐騙涉案金額高達200萬
自1999年起,以被告人孫某某為主犯的25名被告人結(jié)成團伙作案。由于被告人孫某某、馬某某等人常年吸毒,為了籌措毒資,25名被告人先后盜竊汽車28輛,銷贓所得118萬余元;實施詐騙12起,詐騙金額84萬余元,涉案總金額高達200多萬元。
盜竊罪如何量刑
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盜竊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收購銷售贓物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主犯孫某某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其他24名被告分別被判處1到20年有期徒刑。
該案是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首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