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賄罪應該怎么認定?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主要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次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或者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另據刑法第93條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包括當然的國家工作人員,即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擬定的國家工作人員,即國有公司、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yè)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由故意構成,只有行為人是出于故意所實施的受賄犯罪行為才構成受賄罪,過失行為不構成本罪。
二、受賄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受賄罪在量刑上,以受賄數額和受賄情節(jié)為標準,具體確定行為人的刑罰:
(一)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受賄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l0萬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矛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情節(jié)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情節(jié)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惡劣;行為人既貪贓又枉法;受賄行為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賄后又參與、支持其他犯罪活動:訂立攻守同盟,銷毀罪證,拒不坦白退贓;在對外活動中,向外商索賄受賄等。情節(jié)較輕,一般是指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沒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行為沒有給國家或集體造成嚴重損失;案發(fā)后坦白交待事實經過,并退了贓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現等。
(五)對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
上文就是對于如何認定受賄罪,以及受賄罪的量刑標準的簡單介紹。我國刑法中有多個罪名的犯罪主體都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并且它們也都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來實施犯罪活動的,例如受賄罪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等。因此在具體實踐中,很容易混淆這些有相似之處的犯罪行為,導致對其錯誤定罪,而一旦被錯誤定罪,在量刑上就會有很大的差別,極易侵犯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因此我們建議這類案件的被告人最好能夠委托專業(yè)的刑辯律師為其辯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