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一審判十年
李天一一審判十年。據(jù)北京法院網(wǎng)消息,海淀法院于今日上午9時30分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強奸一案。海淀法院認為,本案中,五名被告人均積極、直接對被害人實施了奸淫行為。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在共同犯罪中并非僅起次要或輔助作用,故對該三被告人系從犯的辯護意見,本院不予采納。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確有區(qū)別,本院綜合考慮全案情況及各被告人具體犯罪情節(jié),根據(j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量刑時酌予區(qū)分。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二、被告人王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三、被告人魏某某(兄)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四、被告人張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五、被告人魏某某(弟)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在夢鴿之前,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在海淀法院安檢廳門外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如果李某某被判有罪,堅持無罪辯護的辯護律師已與家屬商定一定會上訴。
未成年人強奸如何懲處
犯強奸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2)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稱完全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稱不完全刑事責任年齡;不滿14周歲的人實施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此,綜上所述對于不滿十四周歲的人,強奸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強奸的需要負刑事責任,且需要從輕或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