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刑事強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強制措施是國家為了保障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而授權(quán)刑事司法機關(guān)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guān)、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進行限制或者剝奪的各種強制性方法。
我國的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qū)彙⒈O(jiān)視居住、拘留、逮捕五種,這五種措施是依照強制力度由輕到重的順序依次排序的。
1、拘傳指公安機關(guān)、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于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方法。 傳喚、拘傳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續(xù)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取保候?qū)彛恰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guān)責(zé)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guān)執(zhí)行。
3、監(jiān)視居住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guān)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離開住所或者居所并對其活動予以監(jiān)視和控制的一種強制方法。
4、拘留指公安機關(guān)、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在在緊急情況下,依法臨時剝奪其某些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5、逮捕,是指公安機關(guān)、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強制措施應(yīng)該如何適用?
強制措施的適用要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第一,合法性原則。即各種強制措施的采用,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批準權(quán)限、適用對象、條件、程序和期限適用;
第二,必要性原則。即各種強制措施,只有在為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有必要時才能采取,不得隨意適用強制措施,更不能將強制措施作為一種處罰予以適用;
第三,相當(dāng)性原則。又稱比例性原則,即適用何種強制措施,要與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和犯罪的輕重程度相適應(yīng);
第四,變更性原則。即任何強制措施,隨著訴訟的進展和案情的變化要及時進行變更或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