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行為構成假冒專利罪
假冒專利罪的客觀方面要件表現(xiàn)為行為人實施了假冒他人專利,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何謂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下列行為屬于假冒他人專利行為:
(一)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
(二)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三)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四)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二、假冒專利罪一般會怎么處罰
假冒專利罪侵犯的客體既包括國家對專利的管理秩序,又包括專利權人的專利專用權;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違反專利管理法規(guī),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假冒他人專利,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單位;主觀方面是故意。在認定這類案件性質時要注意,用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或者用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雖然都是冒充行為,但這是違反專利法的行為,應當由專利管理機關予以處理,不構成假冒專利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16、220條的規(guī)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實行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上述規(guī)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