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信用卡詐騙罪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guī),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相關規(guī)定,信用卡詐騙罪主要有以下四種情況: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進行詐騙;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進行詐騙;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作騙;4、使用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
從犯罪的構成要件來看,信用卡詐騙罪的成立需滿足以下構成要件:
1、犯罪客體要件
關于信用卡詐騙罪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其既侵犯了國家對信用卡的管理秩序,也侵犯了金融機構、特約商戶及持卡人的公私財產所有權。
2、犯罪客觀方面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的規(guī)定,信用卡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使用作廢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由此可以看出,信用卡詐騙罪主要表現為上述四種詐騙行為,同時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只有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因此“數額較大”是信用卡詐騙罪客觀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信用卡詐騙罪的認定具有重要意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行為人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廢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詐騙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或者惡意透支5000元以上,屬于“數額較大”。
3、犯罪主體要件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guī)定,信用卡詐騙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本罪只能由個人構成,而不能由單位構成。
4、犯罪主觀要件
信用卡詐騙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即明知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使用作廢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會對信用卡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造成侵害的結果而仍然希望和追求這種結果發(fā)生的主觀心理態(tài)度。
二、信用卡詐騙罪會怎么判,判幾年
了解清楚了什么是信用卡詐騙罪之后,我們再來了解根據法律規(guī)定,信用卡詐騙罪一般會怎么判,判幾年的問題。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隨著我國當今市場經濟的不斷繁榮、發(fā)展,信用卡作為基本金融工具和支付手段已經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信用卡業(yè)務也在我國得到了廣泛拓展和普及,與信用卡有關的犯罪也呈現出較快增長的勢頭。如果您或您的親友不慎涉及了本罪的相關行為,筆者建議最好尋求專業(yè)律師的幫助,這樣才能讓您的權利得到專業(yè)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