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是一名農民,自己種點地然后外出賣,可碰上執(zhí)法人,沒收了東西,還不由分說的罰款,我想咨詢一下,他們是不是濫用職權罪,他們應該受到什么處罰?
您好,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濫用職權的行為主要表現(xiàn)為以下幾種情況:一是超越職權,擅自決定或處理沒有具體決定、處理權限的事項;
二是玩弄職權,隨心所欲地對事項作出決定或者處理;
三是故意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或者說任意放棄職責;
四是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不正確地履行職責。
濫用職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濫用職權的行為會發(fā)生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fā)生。
犯濫用職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