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債務,是指被繼承人生前個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用于個人生活所欠下的債務。繼承人在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時,還應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對被繼承人的債務進行處理。要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首先則要確定好被繼承人的債務都有哪些。那么怎么確定被繼承人的債務范圍呢?在確定好被繼承人的債務范圍后又該如何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呢?本文將對這些問題一一進行介紹。如果本文的內容不能完全解決您的問題,建議您咨詢相關的遺產繼承專家律師,以更好地解決您的問題。
一、怎么確定被繼承人的債務范圍
被繼承人的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被繼承人依照我國稅收法規(guī)的規(guī)定應當繳納的稅款。
2、被繼承人因合同之責欠下的債務。
3、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為而承擔的損害賠償的債務。
4、被繼承人因不當得利而承擔的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
5、被繼承人因無因管理而承擔的補償管理人必要費用的債務。
6、其他屬于被繼承人個人的債務,如合伙債務各屬于被繼承人應當承擔的債務,被繼承人承擔的保證債務等。
二、被繼承人的債務怎么繼承
債務繼承的程序和方法一般是:繼承開始以后,各個繼承人在遺產分割之前,應首先用被繼承人遺留下來的財產來清償被繼承人遺留的債務,清償后剩余的財產,才作為實際存在的遺產按照遺囑或法定繼承來進行分割。也可以繼承開始以后,各個繼承人先根據遺囑或者法律規(guī)定對遺產進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繼承到的遺產份額的多少,按比例分別承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繼承人同時繼承遺產時,從原則上講,應當依照每個繼承人各自所得的遺產份額,按照比例分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
通俗地講,就是繼承遺產多的人多分擔債務,繼承遺產少的人少分擔債務。當然,這種分擔必須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有時,被繼承人遺留的都是實物或不動產,各繼承人要求保留這些實物作為紀念或使用這些不動產的,也可由各人先繼承實物或不動產,然后按照實物或不動產價值的比例分擔承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責任。
如果幾個繼承人中既有法定繼承人,又有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時,一般地說,應先用遺產清償債務,然后按照遺囑和法律規(guī)定對遺產進行分割并執(zhí)行遺贈。如果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繼承到的遺產清償債務。若其所得遺產不足以清償時,剩余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應當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