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繼承法的規(guī)定,被繼承人死亡之時,即是繼承的開始時間,但繼承人在什么時間內分割房屋遺產,繼承法并未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此外,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是要按一定的順序進行的,房產作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之一,當然也不例外。本文將為您詳細地介紹何時開始繼承房屋遺產已經繼承房屋遺產的順序怎么確定等問題的具體內容,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如果您在看完下文的內容后還是不能完全解決您的問題,建議您咨詢相關的遺產繼承專家律師。
一、何時開始繼承房屋遺產
根據《繼承法》的規(guī)定,被繼承死亡之時,即是繼承人分割遺產的開始時間。因此,房屋遺產分割的時間即被繼承人死亡的時間。但對于繼承人在什么時間內分割房屋遺產,法律并沒有明文規(guī)定。
一般來說,繼承開始后,依據房屋遺產分割自由原則,應由所有繼承人經協(xié)商取得一致并確定分割房屋遺產的時間。如果共同繼承人對于房屋遺產分割的時間不能達成協(xié)議,可以請求基層組織(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所在單位等)予以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共同繼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繼承開始后,都有隨時請求分割房屋遺產的權利,并在請求不被接受或者認為房屋遺產分割顯失公允時,有權要求基層組織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房屋遺產的分割時間,或者徑直做出分割房屋遺產的判決。
二、繼承房屋遺產的順序怎么確定
對于被繼承人死亡后留下的房屋遺產,如果死者未留下遺囑,其遺產按法定繼承來分配。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法定繼承順序如下:第一順位繼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位繼承人不參與繼承。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喪失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