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是指依法繼承財產的人,分為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前者指依法的當然繼承人,后者指被繼承人所指定的繼承人。各國法律對法定繼承人的范圍規(guī)定不同。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與外祖父母;孫子女與外孫子女;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喪偶的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之間存在著撫養(yǎng)關系的人。胎兒也可充當繼承人。符合一定條件的繼承,可以繼承遺產。具體來說,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條件有哪些呢?我們來通過下文了解一下,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條件有哪些
被繼承人是指留有個人合法財產的死者。在法定繼承關系中,每個公民,不論性別、年齡、精神狀況、家庭出身、社會地位如何,也不論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還是無行為能力人都可以作為被繼承人。但這只是具有了作被繼承人的資格,要現(xiàn)實地成為被繼承人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如果公民沒有死亡就不會發(fā)生繼承關系。
2、公民死亡時必須留有個人合法財產。
3、公民死亡時必須有符合《繼承法》規(guī)定的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來繼承其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果遺產無人繼承,則應按無人繼承的遺產處理,但這種處理不是繼承,故死亡的公民也不能成為被繼承人。
在遺囑繼承中,并不是每個公民都具有成為被繼承人的資格。因為在遺囑繼承中,法律對立遺囑人也就是被繼承人是有要求的。立遺囑人必須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即18周歲以上或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精神健全的人)。
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是不能立遺囑的,即使立下了遺囑也不能發(fā)生任何法律效力,不能被法律承認。之所以這樣規(guī)定,是因為只有完全行為能力人才能夠認定自己的行為和后果,才允許用立遺囑的方式處分個人合法財產。當然,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雖然不能成為遺囑繼承中的被繼承人,但他們仍然可以作為法定繼承的被繼承人。
二、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有哪些
排在第一順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針對第二順序繼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論男女繼承權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關于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規(guī)定:
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分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撫養(yǎng)能力和有撫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xié)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可以由當事人聲明放棄或因有下列行為之一依法剝奪而喪失: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jié)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