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被繼承人的個人債務的范圍主要包括被繼承人個人生前依法應該繳納的稅款、罰金以及應由他個人償還的合法的財產性債務。
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以接受繼承為前提。
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的稅款和債務應以其取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部分可以不予償還。
如果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即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其保留適當?shù)倪z產。這是養(yǎng)老育幼原則的體現(xiàn),也是保障人權的必然要求。
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順序為:
1、在多種取得遺產的方式并存的情況下,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受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清償。
2、在多種被繼承人債務并存的情況下,應按一定順序清償。首先清償具有優(yōu)先權的債權,比如工人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用遺產進行了擔保的債權等;然后才能清償普通債權。
二、清償被繼承人債務要注意哪些問題
1、先確定遺產。
在現(xiàn)實生活中被繼承人死亡時,屬于被繼承人的那部分財產,往往還處在家庭共有財產狀態(tài)中,其遺產尚未確定。因此在清償被繼承人債務時,先要從共有財產中分割出屬于被繼承人的那份財產作為真正的遺產,以此作為清償?shù)囊罁?。切忌不分青紅皂白把被繼承人家庭的財產都作為遺產并以這個“遺產”負責對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
2、區(qū)分被繼承人所負下債務的性質。
分清被繼承人所負下債務的性質,只有在嚴格按照前文定義確認為是被繼承人的個人債務,才必須依限定繼承的原則辦理清償事務,即清償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反之,被繼承人所欠下的債務,雖是以被繼承人名義欠下,但是實際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產生活的,就不能認定為是被繼承人的個人債務,而應作為家庭債務,由家庭成員共同負擔。
3、明確清償債務具體的程序。
通常是繼承開始以后,繼承人應首先用屬于被繼承人遺留下來的財產來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清償后剩余的財產,才作為實際存在的遺產再按照遺囑或法定繼承來進行分割。當被繼承人的遺產主要是實物或不動產,不便清償債務時,應按照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需要的原則,可以先行折價或變現(xiàn),然后再清償債務,也可以采取共有等方法償還債務。
4、幾種繼承人的清償責任分擔問題。
(1)當只有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時,從原則上講,應當依照繼承人各自所得的遺產份額,按照比例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即多得者多還,少得者少還。當然這種清償仍必須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也就是說繼承人最多清償數(shù)額不超過他的繼承所得。
(2)如果幾個遺產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繼承人,又有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時,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繼承到的遺產清償債務,如其所得遺產不足以清償時,剩余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3)如果只有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的,應當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以上就是如何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清償被繼承人債務要注意哪些問題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在清償被繼承人的遺產債務時,通過繼承、遺贈等方式去的遺產的人必須清楚被繼承人所負下債務的性質,自己有沒有清償?shù)姆ǘx務。還要搞清楚自己的清償責任有多大,避免發(fā)生替其他人履行義務。如果您在繼承了遺產的同時,還需要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最好先咨詢一下專業(yè)遺產繼承律師,了解清楚您的義務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