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提起遺產繼承訴訟
1、管轄法院
按照《民事訴訟法》第34條規(guī)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訴訟時效
我國《繼承法》第8條規(guī)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p>
3、訴訟請求
當事人在告訴(起訴)時,一定要具體而又明確地提出自己的訴訟請求是什么,有哪些內容。一般來說,繼承案件的訴訟請求有兩點: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原告繼承的遺產是多少;
(2)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
二、遺產繼承訴訟該如何提起
1、提起遺產繼承訴訟,確定法院管轄很重要。按照《民事訴訟法》第34條規(guī)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具體來說:
(1)被繼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個是戶籍所在地,一個是經常居住地;其財產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產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電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為了便于確定繼承開始的時間、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生前的關系、遺產的范圍和分配等問題,使繼承遺產的糾紛得到正確解決,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也就是說,被繼承人有兩個以上住所的,在哪個住所內死亡,該住所地的法院對繼承糾紛有管轄權。
(2)主要遺產所在地,應當根據(jù)不同的情況確定,比如,主要是對存款的繼承發(fā)生糾紛,存款地應為主要遺產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數(shù)量最多的存款地為主要遺產所在地;如果是對家具、家用電器等動產繼承發(fā)生糾紛,這些財產的相對集中的放置地為主要遺產地。當事人應當在對繼承糾紛有管轄權的法院之間選擇其中一個法院起訴。
(3)有時,主要遺產地不好確定,可以在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院起訴。根據(jù)《民事訴訟法》關于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如果繼承糾紛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動產,只能在不動產所在地法院提起繼承的訴訟。
2、提起遺產繼承訴訟,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進行。我國《繼承法》第8條規(guī)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77條規(guī)定:“繼承的訴訟時效按繼承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但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遺產未分割的,即為共同共有,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延長,均適用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具體而言:
(1)自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繼承恢復請求權的訴訟期限為二年。
(2)在繼承人不知道或無法知道其權利被侵犯的情況下,繼承人有權在繼承開始之日起二十年內向法院提起保護其繼承權的訴訟。
(3)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繼承人不得再提起訴訟。
(4)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二十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二十年內行使,超過二十年不得再行提起訴訟。
(5)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因不可抗力使繼承人無法行使繼承恢復請求權的,可按訴訟時效中止處理。
(6)繼承人在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訴訟時效中止處理。
(7)繼承人因其繼承權受到侵害而向侵權人提出返還遺產或賠償損失的要求,或者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
在看完上文內容后,相信您對有關“怎么提起遺產繼承訴訟”以及“遺產繼承訴訟該如何提起”的問題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在實際生活中,如果認為自己應得的遺產被他人占有或多占了份額,在訴前,先與那些占有人協(xié)商不失為一種好方法。但在協(xié)商時,建議咨詢一下專業(yè)律師,避免日后發(fā)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