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保護知識產權的概念越來越得到人們的認可,人們對知識產權也愈加重視,而商標、專利權和著作權作為具有財產權性質的權利,其理應可以被繼承。那么,知識產權應該如何被繼承?
1、商標權
商標是指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個體工商業(yè)者、個人合伙為使自己生產、制造、加工、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與其他商品有區(qū)別,而在商品或其包裝或服務中,以文字、圖形、記號等制作的標志。
作為自然人的商標注冊人死亡,在法定期限內應由合法權利人辦理注冊商標移轉手續(xù),注冊商標專用權將因此移轉給新權利人,新權利人即繼承了商標注冊人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個體工商業(yè)者申請注冊的商標權,是一項財產權利。在商標有效期內,商標注冊人死亡的,其繼承人應及時申報商標局,更改商標注冊登記,變更注冊人名稱,成為新的注冊人,即繼承了商標權。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因為不能作為某一個人的個人財產,故不能作為個人遺產被繼承。
2、專利權
專利權是專利權人對其所取得專利的某項發(fā)明或設計所享有的專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專利權包括發(fā)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及外觀設計專利權。
繼承專利權是繼承人在專利權的保護期間內,發(fā)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繼承其中的財產權利部分,如許可他人使用專利權、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等。而人身權利部分如專利署名權,則不在繼承范圍內。
3、著作權
公民的著作權系專屬性質的權利,其中的人身權利,如署名權與修改權等,只能歸著作權人所有,不能列入遺產,不能繼承。但是個人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如作品的稿酬,出版、改編、上演作品所得報酬等,則可列入遺產發(fā)生繼承。
繼承著作權,是繼承人在著作權保護期間內,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內,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作品使用權、發(fā)表、復制、發(fā)行作品的權利和獲得稿酬權。
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為著作權人時,其財產權利不屬于公民個人,也不能作為遺產被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