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囑信托須知
(一)自書遺囑信托或代筆遺囑信托應避免以打字機或計算機制作完成,換句話說,遺囑信托最好由自己親筆書寫或由代筆者書寫。
(二)代書遺囑的遺囑人最好以親自簽名或按指紋,避免采用蓋印章的方式。
如果采用代書遺囑的方式,最好除了代書人之外,應再經三人以上的見證人簽名,以增加此遺囑有效性。
前項見證人中應避免由遺贈人擔任而造成缺格現(xiàn)象。
(三)遺囑信托中最好能考慮民法上有關“特留分”的因素。換句話說,不可將所有遺產信托給指定的某一人(身心障礙的孩子),而必須依民法上“特留分”的規(guī)定將一定比例的遺產給擁有繼承權的人(例如其它子女)和生前由委托人撫養(yǎng)的人。
(四)遺囑信托中要明確信托財產的管理與運用的方式(例如每月給付受益人多少錢),及信托終止后信托資產如何處理的方式。
(五)遺囑信托中最好指定“信托監(jiān)察人”,以便監(jiān)督受托人在管理與運用信托財產時,有無違反信托合同。
二、什么是遺囑信托管理
管理遺產信托是主要以管理遺產為目的而進行的信托業(yè)務。此類遺囑信托的形式主要是由于遺產繼承問題引起的。管理遺產信托有“繼承未定前”和“繼承人已定后”兩種情況。“繼承未定前”的管理遺產信托,是在沒有遺囑、遺產繼承存在糾紛或遺囑中的繼承人尚未找到的情況下,遺囑中指定的受托人在處理分割遺產前暫時代為管理遺產?!袄^承人已定后”管理遺產信托是指繼承人雖然繼承了遺產,但因種種原因不能自行有效地保護和經營其財產,以至無法運用這些財產提供自身的生活和教育費用,甚至使財產蒙受損失時,事先由遺囑人或其親屬或法院指定或選任受托人,在遺產繼承后的一定期限內代繼承人管理遺產。信托期限視繼承人情況而定,對未成年人,至其成年之時為止;對無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至其恢復行為能力或死亡為止。
以上就是遺囑信托須知,什么是遺囑信托管理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相關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