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樣辦理房屋繼承公證
合法繼承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親自到公證機構填寫繼承公證的申請表。公證機構審核相關資料并經調查核實后,出具繼承權公證書。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如死亡證、骨灰證、火化憑單等)。
2、合法繼承人單位或所屬街道辦、派出所出具的家庭親屬關系證明(詳列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況)。
3、被繼承人的遺產憑證(房產證、存折、股票、證券等)。
4、非本地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提交放棄繼承聲明公證書。
5、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的,提交遺囑原件。
二、房產繼承公證的誤區(qū)
如今,為了避免日后可能產生的家庭財產紛爭,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的人數(shù)日益增多。由于房產往往是繼承財產中的大頭,在各類繼承權公證中,房產繼承公證所占比例尤為突出。
房產繼承公證的誤區(qū)主要有以下幾個:
1、承租的公有住房也能辦理繼承權公證。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沒有房屋產權,不能辦理繼承權公證。
2、房屋共有人可以在另一共有人死亡后直接將房屋過戶在自己名下。共有人死亡的情況下,繼承權應先公證后過戶。
3、繼承取得的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遺囑繼承的房屋如果未特別說明歸繼承人一人所有,視為對夫妻的贈與。法定繼承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擁有產權。
4、婚后買房產權證上只有丈夫一人名字,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所購房產,即使房產證上只登記了一方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5、父親死亡,未出世的胎兒與財產繼承無關。。根據(jù)繼承法規(guī)定,應先預留胎兒的份額,視視胎兒出生的情況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