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遺囑是應該注意什么
依據(jù)《繼承法》有關規(guī)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chǎn),立遺囑時應注意的問題有:
1、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即成年人立遺囑時應當神志清楚,能正確表達自己意愿。
2、遺囑人的遺囑只能處分屬于自己的個人財產(chǎn),如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chǎn),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
3、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chǎn)份額。
4、遺囑應符合形式要件。依《繼承法》,遺囑可分為公證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其中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jīng)公證機關辦理;若自書遺囑,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若以錄音形式立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至于口頭遺囑,只有在危急情況下遺囑人才能立口頭遺囑,并應當有兩名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公證,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后,若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5、遺囑人可以撤消、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shù)份遺囑,內(nèi)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消、變更公證遺囑。
二、自書遺囑應該注意什么
1、自書遺囑肯定要自己來親自書寫,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由別人代寫那就是代書遺囑了。當然,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或按指印,并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遺囑的內(nèi)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你寫下的每一句話以后都要作為處分遺產(chǎn)的依據(jù)。
3、處分的財產(chǎn)必須是屬于自己的財產(chǎn),你不能處分屬于其他人的財產(chǎn)。
4、財產(chǎn)如何處分,你必須要書寫清楚,不能模糊有歧義。你要寫明財產(chǎn)的具體名稱、數(shù)量、遺留給何人,就是要具體寫明由哪一個繼承哪些財產(chǎn),這個是遺囑的核心內(nèi)容所在。
5、繼承遺產(chǎn)時,如果你還有什么條件和附加條件,也要一并書寫清楚。
6、還有一點要告訴你,因為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行為。而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死亡后的財產(chǎn)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所以,你在死亡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如果有修改,一般是最后一次的遺囑有效,除非是公證遺囑。換句話說,只要公證了,你自己修改是無效的。要想修改,必須重新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