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間是否有遺產繼承權?
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由此可見,對夫妻間繼承權的理解和適用,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1、夫妻繼承權不受婚姻存續(xù)時間長短的影響,也不受生存一方是否再婚的妨礙。在實踐中一定要注意防范和杜絕干涉寡婦帶產再嫁或干涉上門女婿帶產再婚等侵犯夫妻繼承權的現(xiàn)象。
2、婚姻關系的合法存在,亦即夫妻身份的現(xiàn)實存續(xù),是夫妻間相互享有繼承權的先決條件。只在婚姻關系依法有效締結之后,合法有效終止之前,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享有繼承權。
3、夫妻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同等的繼承權。除了《繼承法》所規(guī)定的喪失繼承權和限制遺產分割份額的情形之外,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剝奪、干涉或妨礙生存配偶對繼承權的享有和行使。
4、夫妻繼承權與的分割不能相混淆。我國以夫妻共同財產制為法定財產制,凡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財產均為共同財產,因而當夫妻一方死亡,其現(xiàn)有財產狀態(tài)多為夫妻生前共有,并非全部是個人遺產。為此,必須進行夫妻共有財產的認定和分割,保障生存一方的共有財產權,同時確定死者個人遺產的價值和范圍,認定和保護生存配偶及其他同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
二、夫死妻再嫁后遺產可繼承嗎?
丈夫去世再嫁或妻子去世,丈夫再娶,都有權處置自己所繼承的去世人生前個人的合法財產。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繼承法》第十條把配偶間互相繼承遺產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夫妻一方去世,生存的一方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配偶、子女、父母按份繼承。
《繼承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嫁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边@是基于的實質是繼承人無償享有被繼承人的財產權,繼承人取得財產權,該財產依法歸繼承人所有,其物權受法律保護,對依法歸個人所有的財產,個人當然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對此,任何個人、組織或法人都不得干涉。因此夫死妻嫁或妻死夫再娶,都有合法帶走自己從死亡配偶方合法繼承的財產。
其他繼承人以繼承了死亡配偶的遺產為干涉生存方的婚姻自由權或者以退出繼承的財產為條件要挾生存方不得再嫁或再娶,都是違反《婚姻法》、《繼承法》的行為,應依法予以批評、教育、制止。對情節(jié)嚴重因此而觸犯刑律的,應受刑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