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理人是指哪些人
法定代理一般適用于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和其他無訴訟行為能力的行政訴訟原告和第三人,而不適用于被告行政機關,只有有訴訟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人才可以作為其 法定代理人。
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可以由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關系密切的其他家屬、朋友、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
精神病人的監(jiān)護人員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親屬、朋友、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
二、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嗎
由于法定代理是以親權或監(jiān)護權為基礎的,因而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權限非常廣泛。
凡是被代理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他都有權代為行使,凡是被代理人負有的訴訟義務,他應當代為履行,法定代理人所為的一切訴訟行為,均視為被代理人本人所為的訴訟行為 ,與當事人的訴訟行為具有同等的效力。法定代理人在訴訟中與被代理人居于同等的訴訟地位,其代理權不受限制,他有權代理被代理人實施一切訴訟行為,既有權處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又有權處分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如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和解、達成調解協議等等。
盡管如此,法定代理人畢竟不是當事人,他不是實體權利的直接享有者和實體義務的直接承擔者。因而,法定代理人所為訴訟行為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的當事人承受。當法定代理人在訴訟進行中死亡或因故不能行使代理權而又沒有其他法定代理人繼續(xù)代為訴訟時,訴訟程序應當中止。
《繼承法意見》規(guī)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繼承權、受遺贈權,不得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棄繼承權、受遺贈權。明顯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應認定其代理行為無效。
雖然法定代理人的權限很大,但是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繼承人放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