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囑無效遺產應如何處理
遺囑無效,可以分為部分無效和全部無效兩種情況。遺囑無效的部分,并不影響或停止遺囑其他部分的生效及執(zhí)行。
在部分無效的情況下,根據這一無效部分不同的具體內容,對遺產要作出不同的處理。比如,倘若遺囑所處分的是立遺囑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財產,那么,其他財產共有人有權要求他所得的份額,而只付給遺囑繼承人相應的份額。又如,遺囑中若對缺乏勞動能力而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沒有留下必要的財產份額,那么在財產分配中,必須先行扣下這部分人必要的份額,剩余的遺產才能按照指定的內容執(zhí)行。
如果遺囑全部無效,死者的遺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
二、什么情況下適用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具體適用于下列情況:
1、沒有遺贈扶養(yǎng)協議,又沒有合法遺囑的情況下適用法定繼承。
2、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而遺囑不生效的,適用法定繼承。
3、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適用法定繼承。
4、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的,適用法定繼承。
5、遺囑全部無效或遺囑部分無效所涉及的財產,適用法定繼承。
6、遺囑未處分的遺產,適用法定繼承。
7、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遺囑中的合法義務,被人民法院取消遺囑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的,適用法定繼承。
8、為胎兒保留的特定遺產份額,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其特留份適用法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