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囑繼承是指什么?
遺囑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合法遺囑的內容要求,確定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及各繼承人應繼承遺產的份額。遺囑繼承的概念 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
遺囑繼承的特征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和立遺囑人死亡是遺囑繼承的事實構成。2.遺囑繼承直接體現著被繼承人的遺愿。3.遺囑繼承人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相同,但遺囑繼承不受法定繼承順序和應繼份額的限制。4.遺囑繼承的效力優(yōu)于法定繼承的效力。
二、遺囑繼承與遺贈有什么不同?
遺贈是公民以遺囑方式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時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為。立遺囑的公民為遺贈人,接受遺贈的人為受遺贈人。遺贈與遺囑繼承都是通過遺囑方式處分財產,這兩種方式在形式上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區(qū)別是明顯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遺囑繼承與遺贈的主要區(qū)別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遺囑繼承人與受遺贈人的范圍不同。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以內的人,而受遺贈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國家或集體單位。
(二)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未明確表示放棄的,即視為繼承。而受遺贈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未作出接受遺贈表示的,視為放棄,即喪失受遺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