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承權放棄后還可以恢復嗎
放棄繼承權有兩種方式,一是書面的形式;二是口頭的方式。
放棄的表示一經(jīng)作出,并得到其他繼承人的認可,為恢復其繼承權、重新主張繼承權而引發(fā)的訴訟糾紛,必經(jīng)人民法院依據(jù)放棄繼承權人提出的恢復繼承權的理由作出,否則,繼承權不能復得。
放棄繼承權必須在繼承開始之后和遺產(chǎn)分割之前表示,恢復繼承權則必須在遺產(chǎn)處理之前表示,否則法院不予支持。
二、如何行使繼承權回復請求權
(一)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的概念:
繼承權回復請求權是指在繼承人的繼承權受到侵害時,繼承人得請法院通過訴訟程序予以保護,以恢復其繼承權的權利。繼承權回復請求權概念包括三方面含義:
1、繼承權回復請求權是繼承權受到侵害時繼承人享有的權利,否則不享有此權利。
2、繼承權回復請求權是一種實體訴權即勝訴權,而不是訴訟法上的訴權。
3、繼承權回復請求權是恢復繼承人繼承遺產(chǎn)的權利,而不是恢復繼承人的其他權利。
(二)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的行使
繼承權回復請求權可以由繼承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代理人代理行使。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繼承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繼承權回復請求權。
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的訴訟時效: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的2年內(nèi),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但超過20年不得再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