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的順序是什么?
法定繼承是指按法律規(guī)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進行的繼承。
繼承開始后的繼承順序:
1、生前立有遺贈扶養(yǎng)協議的,按遺贈扶養(yǎng)協議的內容執(zhí)行(遺贈扶養(yǎng)協議是指遺贈人與扶養(yǎng)人簽訂的,遺贈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按協議規(guī)定轉移給扶養(yǎng)人所有,扶養(yǎng)人承擔對遺贈人生養(yǎng)死葬義務的協議)。
2、遺囑繼承。在遺囑繼承中,根據遺囑的不同形式,其效力也就不同。遺囑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幾種:公證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當存在多種遺囑并存的情況下,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證遺囑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遺囑中的意思表示為準。
3、在沒有前兩種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guī)定繼承,即法定繼承。
在這種情況下,它分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女婿)和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只有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或不存在時,才可參加繼承,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地位平等。
二、遺囑繼承有哪些誤區(qū)?
1、反正有法定繼承有沒有遺囑都一樣
有不少人認為,繼承這事有《婚姻法》、《繼承法》管著,就是自己不立遺囑,或老人沒有立遺囑,繼承時也不會亂,法律怎么規(guī)定就怎么來。因此,有沒有遺囑都一樣。
律師糾錯:財產的繼承除法定繼承以外,還有遺囑繼承,而且遺囑繼承要優(yōu)先于法定繼承。也就是說,對公民的財產繼承,如果財產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法定繼承。如此一來,有沒有遺囑就不一樣了。
2、只要立了遺囑一切就ok
按照人們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遺囑,身后事就已經安排好了。其實,事情并非這么簡單。
律師糾錯:有了遺囑,并不意味著立遺囑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實現。比如出現以下情況時,繼承遺產就會出現麻煩。
首先,遺囑繼承能夠順利進行,前提條件是所立遺囑必須合法有效。如果遺囑最終被認定為無效,遺囑繼承顯然無法實現。
其次,遺囑對財產及財產線索寫得不明晰。比如,立遺囑人在遺囑中只說明了自己有多少財產,但這些都以何種形式存在、財產在何處都未說明,這樣的遺囑很難得以實現。打個比方,只在遺囑中說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錢存在哪個銀行,存單放于何處,可以想象,后人的尋寶之路該是何等艱辛。如若找不到相應的憑證,這些財產無異于流失。
第三,遺囑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沒立。實踐中,有些人立了遺囑就自己收了起來,他人對此并不知曉。試想,若立遺囑人突然離世,那么沒有人知道其曾立有遺囑,若遺囑又沒被發(fā)現,那么,這樣的遺囑立了等于白立。
第四,成為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并不意味著一定就能得到遺產。我國法律規(guī)定,出現以下情況,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具體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jié)嚴重的。
3、立遺囑不是自己的事,遺囑得被兒女們接受
劉老爺子與老伴的名下有兩套房產,家里有3個孩子。兩位老人怕日后遺產分配不公會引起孩子之間的矛盾。孩子們要是不接受遺囑方案,我們立了遺囑也沒用啊?劉老爺子擔心。
律師糾錯:遺囑是立遺囑的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行為,只要所立遺囑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有效,遺囑就是有效的。立遺囑不需要征得繼承人的同意。遺囑是否生效與繼承人是否接受遺囑內容無關。
4、兒女們不到齊,遺囑沒法立
孫大媽有5個孩子,但孩子們卻只有兩個在北京,其余一個在國外,兩個在外地。孫大媽近來覺得身體狀況越來越不好,讓她著急的是,孩子們不能到齊,自己的遺囑沒法立。
律師糾錯:立遺囑不需要孩子們到場,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們不可。但繼承時,應當讓所有繼承人到場。當然,此時若有些繼承人因各種因素所限制不能親自到場,也可委托他人。比如,出具委托書,委托某某人代自己辦理繼承事宜。當然,這種委托書最好經過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