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師對遺囑見證的好處
從遺囑的上述定義和特征方面,律師對遺囑見證具有以下方面的好處。
1、能對遺囑的遺產(chǎn)有效性進行把關
遺囑人只能對生前的有效財產(chǎn)立遺囑予以處分。實踐中,很多遺囑人對不屬于自己的遺產(chǎn)也列在遺囑之中,比如夫妻共同財產(chǎn)等。由于遺囑里處分了不屬于遺囑人自己的遺產(chǎn),為今后的糾紛埋下了隱患。
2、能對遺囑的形式有效性進行把關
遺囑必須具有法定的形式和要求,法律作出這樣的規(guī)定,是在長期的社會發(fā)展中所總結的出來的規(guī)范性經(jīng)驗。比如,遺囑的書寫、簽名、見證人、遺囑的執(zhí)行人、必須留下的遺產(chǎn)份額等等。這些在法律和操作中有嚴格的規(guī)定。相比隨意書寫一份遺囑,律師見證指導的遺囑在遺產(chǎn)分配、遺產(chǎn)分割執(zhí)行、遺囑文書內(nèi)容等方面具有科學性、合法性,有些情況下更符合情理人倫。
3、避免遺囑執(zhí)行時的爭議。
實踐中,關于遺囑的最多爭議就是遺囑文書的真實性,而對真實性的爭議,特別是在立遺囑人生前留下很少筆跡樣本和病歷記錄的情況下,是困擾當事人和司法的死結。
遺囑真實性的爭議,一方面來自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態(tài)和自愿性;另一方面來自遺囑上的筆跡簽名。而解決這二個問題的關鍵,必須對立遺囑人的健康狀況或字跡等進行鑒定。
由于很多遺囑是在秘密情況下所立的,事后有針對性收集證據(jù)進行鑒定的難度非常大,這樣就容易形成一個邏輯上的怪圈,就是如何對一位已經(jīng)死亡了的人進行與之有關的鑒定。
如果立遺囑人生前聘請律師見證,就不會出現(xiàn)這樣的邏輯怪圈和死結,就可以有效避免繼承人之間發(fā)生爭議。
二、律師見證遺囑的注意事項
1、首先確認立遺囑人的精神狀況,是否意識清楚,證明意識清楚的證據(jù)是什么?最好提前做個全身體檢。
2、確認立遺囑人是否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應單獨與立遺囑人座談,尤其是二人做遺囑時。
3、要有兩名律師共同見證
4、核實立遺囑人的身份。
5、如果是年齡較大的立遺囑人,立遺囑時應全程錄像、錄音。
6、核實繼承人情況,核實有無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
7、最好是自書,自書遺囑應由本人書寫,簽名;如不能自書,可以打印,但要向立遺囑人宣讀,且打印人要在遺囑上簽字確認,要拍照或錄像。
8、代書遺囑由律師書寫,由立遺囑人、見證律師、其他見證人簽名。
9、錄音遺囑也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且見證人的身份要在錄音中有體現(xiàn)。
10、出示財產(chǎn)相關證明文件。
11、律師見證的空間應當是律師本人在見證時視眼所能見到的范圍。不得對視眼所能見到的范圍外的事情寫出見證書內(nè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