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住農村,有2個哥哥1個弟弟。05年我和兩個哥哥都結婚了,只剩小弟未婚。父母和兄弟四人在一起開會,決定分家。因為我和哥哥們結婚后,村里分了宅基地。父母決定,將他們住的房子留給弟弟繼承。在村主任的見證下,我們簽訂了分家協議,并簽字按了手印。現在,父母先后去世,按照分家協議,房子理應歸四弟。但二嫂卻說分家協議不是遺囑,沒有法律效力。請問律師,遺囑有哪些形式?分家協議是遺囑嗎?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關于遺產繼承方面的問題。
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分家協議與遺囑只要不違法,都有效。
協議或遺囑都是一種意思表示,只表示當事人的承諾。
分家協議并不是遺囑,但受到《民法通則》保護。
分家協議與遺囑的區(qū)別是:分家協議公證不產生優(yōu)先效力,遺囑公證才產生相對于未公證遺囑的優(yōu)先效力。
但分家協議簽署后,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就有效,必須遵守。
根據您的描述,您家的分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房子應歸您弟弟。
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遺囑共有五種形式,分別是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
其中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高。 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歡迎來電咨詢。